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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川


张晓川

简介:
张晓川
(Zhang,Xiaochuan), 男 ,

张晓川,原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据2022年3月2日消息,他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张晓川在2001年1月~2007年2月间任重庆市永川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及党组书记、院长,2007年2月~2009年5月间任重庆市永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9年5月~2012年7月间任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及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7月~2021年8月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张晓川在任重庆市永川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及党组书记、院长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及院长期间,其辖区内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作为法院主要领导人,张晓川罪责难逃。

张晓川在任职期间,听从“六一零”和政法委的安排,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与该区检察院和派出所狼狈为奸,滥用职权,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枉判,致使多名学员在监狱受到身心摧残。

在永川市法院任职期间,至少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在江北区法院任职期间,至少有3人被冤判;在重庆市任职期间,仅在二零一四年,重庆市就有余素华、彭世贵、周笃伦、谢兴莲、陈显辉、周士杰、杨本惠、詹兰珍、周基碧、杨莉、熊毓珍、唐丰华、钱艳平、张正英、张成英、龚一桂、赵兴美、常光兴、刘良英、许晓琴、涂志英、刘武华、刘邦和、刘道全等27人被庭审、冤判;二零一六年被冤判的就有23人;张晓川必将为此负全责。

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晓川,二零二一年八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开除公职,据二零二二年三月消息,被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审查起诉,后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罚金180万。

张晓川,男,汉族,生于一九六三年八月,重庆合川人。其主要履历如下: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在永川市法院工作,任邪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院长;二零一二年七月任重庆市高级法院中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期间,张晓川听从“六一零”和政法委的安排,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与该区检察院和派出所狼狈为奸,滥用职权,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枉判,致使多名学员在监狱受到身心摧残。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张晓川在永川市法院任职期间,至少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在江北区法院任职期间,至少有3人被冤判;在重庆市任职期间,仅在二零一四年,重庆市就有余素华、彭世贵、周笃伦、谢兴莲、陈显辉、周士杰、杨本惠、詹兰珍、周基碧、杨莉、熊毓珍、唐丰华、钱艳平、张正英、张成英、龚一桂、赵兴美、常光兴、刘良英、许晓琴、涂志英、刘武华、刘邦和、刘道全等27人被非法庭审和枉判;二零一六年被枉判的就有23位法轮功学员;张晓川必将为此负全责。

◎张晓川在永川市法院工作期间发生的部分迫害事件

1.永川区法轮功学员肖继英,女,年龄未知,二零零三年六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七年。
2.永川区法轮功学员汤酥兰,女,三十多岁,二零零二年八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七年。
3.永川区法轮功学员汤健,男,三十七岁,二零零二年七月被绑架,后被枉判四年。
4.永川区法轮功学员彭享菊,女,四十多岁,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
5.永川区法轮功学员刘友兴,男,三十二岁,二零零三年被绑架,后被枉判。
6.永川区法轮功学员代先明,男,五十三岁,二零零五年三月被绑架,后被枉判四年。

◎张晓川在江北区法院工作期间发生的部份迫害事件

1.江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昌兰,女,五十多岁,二零一零年四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半。
2.江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昌元,男,四十岁,二零零八年七月被绑架,后被枉判。

◎张晓川在重庆市法院工作期间发生的部份迫害事件

1.重庆市法轮功学员蒋有容,女,七十三岁,二零一八年八月被绑架,后被枉判。
2.重庆市法轮功学员王晓霞,女,二零一四年被绑架,后在二零一五年十月庭审时突然离世。
3.重庆市永川区法轮功学员肖绍贵,女,二零一五年被绑架,后被枉判一年六个月。
4.重庆市潼南区法轮功学员唐西秀,女,七十岁左右,二零一三年被绑架,后被枉判(已离世)。

◎张晓川担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时发生的迫害事件

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男,五十二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被绑架。二零二二年二月被江北区法院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一万三千元。渝北区法轮功学员符中碧,女,七十五岁。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勒索处罚金五千元。符中碧和陈明禧两人均不服法院非法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后,两人分别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二十九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结果是两人均被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符中碧和陈明禧两人向重庆市高级法院再次上诉。然而,二零二三年一月,重庆高院无理驳回他们的申诉,维持非法原判。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张晓川,原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据2022年3月2日消息,他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零二三年,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晓川,因涉嫌严重违法,目前被查。 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晓川,二零二一年八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开除公职,据二零二二年三月消息,被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审查起诉,后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罚金180万。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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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重庆市高级法院重庆市高级法院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5年3月9日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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