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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


鞍山市公安局局长李超

简介:
李超
(Li,Chao), 男 ,

辽宁鞍山市原公安局长,曾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

李超,一九八一年开始工作,一九九一年入邪党,曾任职当地公安系统37年之久。二零零九年四月起,李超曾任辽宁省盘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二零一三年五月,任辽宁省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八月,任辽宁省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至今,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

李超在盘锦市、朝阳市、鞍山市公安局任职期间,曾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被海外明慧网点名。据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报导,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自当年五月上任以来,强迫全市警察严厉打击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制造了无数冤案,搞得民不聊生。在警察内部也引起了强烈反感。

李超在公安系统长达三十多年,积极追随江泽民犯罪流氓集团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其恶行多次在海外明慧网曝光。

李超在担任鞍山市公安局局长时,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王殿国、于宝芳、于文泽、沈振兰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这些案例李超是直接迫害者,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消息,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原辽宁省鞍山市原公安局长李超,因涉嫌违法,落马被查。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22年中共公安局局长等司法高官遭恶报10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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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迫害法轮功-辽宁鞍山市原公安局长李超遭恶报

所在单位:

鞍山市公安局鞍山市公安局
地址:鞍山市胜利南路38号,坐28路公交车或5路、202路还有一些到灵山的小客,到市府广场下车即是。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15日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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