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栋柱、杨成有两人的职位,在起诉、判刑的案件中有重要作用。而二人在任职蛟河市检察院期间,当地有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判刑。另有具体消息揭露,杨成有于二零一二年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丁玉彬、王秀莲、李淑梅、李学花的非法起诉、判刑的案件。作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高栋柱、杨成有对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二零零四年一月到二零一三年七月期间在舒兰市检察院先后任纪检组长、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任蛟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高栋柱、杨成有两人以涉嫌严重违法之名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