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报道,韶关市委原副书记朱余旺被开除公职。
恶行简述
◎刘钦明,翁源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八月,被韶关市翁源县“610”恶警劫持到“广东省法制学习所”强制洗脑、迫害半年。刘钦明被非法行政拘留三次,每次十五天;两次被非法劳教,每次三年,其中被关小号迫害的时间将近两年;一次被强制洗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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