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喜德县公安局党委书记;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喜德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任盐源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在尹浩担任喜德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该地区发生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罗明春等人。
西昌市法轮功学员罗明春女士,2019年8月被绑架、非法抄家、关押构陷,在西昌市看守所遭受吊铐在大门上折磨(双手全部打开,只许脚尖沾地),2020年12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二万。
尹浩作为当地主要领导,对上述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