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波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新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零三年四月,兼任县“610”办公室主任;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任金堂县委书记;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任成都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攀枝花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王波任职新津县“610”主任、政法委书记、成都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成都市新津县法轮功学员詹敏被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人在路上绑架,随后詹敏被送去“学习”。
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成都市法轮功学员赵帮海、李常秋夫妇在成都市龙泉驿区被非法抓捕。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在龙泉驿区法院遭非法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