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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涛


李万涛

简介:
李万涛
(Li,Wantao), 男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原院长,辽宁省沈阳市人。

李万涛主要履历: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辽宁省法库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沈阳市于洪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万涛任职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院长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李万涛负有领导责任,其恶行如: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下午,沈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沈阳刑警队多名警察与哈尔滨警察暴力绑架了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田金鑫、韩静、刘裕含。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田金鑫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韩静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刘峪含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三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判决,于溟被非法判刑四年,李东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高敬群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董梅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董梅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获悉,董梅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元胜在丹东市宽甸火车站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和十二月十六日,二次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沈河区法轮功学员高敬群在自家楼下被沈河区朱剪炉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九月,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二三年一月,原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院长李万涛被开除公职。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国大陆又有六名各级法院院长遭恶报

所在单位:

沈河区法院沈河区法院
法院法官 黄刚 公诉人 董检察官
电话 024- 84119802 17341003177
沈河区法院新址在沈河区中医院对面的职工之家大楼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
邮编 110000
新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邮编110011 刑庭庭长李红(办案人)024-84119701
院长李万涛024-84119777
副院长王崇明024-84119998
负责刑事案副院长吴连鸿024-84119997
张桂宏 副院长 行政审判负责02484119996
执行局局长周全02484119993
焦玉玲024024-84119981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5日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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