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寅,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九月生,山东微山人。一九八一年十月参加工作,一九八四年五月加入中共邪党。曾任山东省邹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二零零七年六月,刘书寅任嘉祥县副县级干部,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任邹城市副县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邹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职期间所发生的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如下: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清晨,嘉祥县大法弟子吴开明,在发放真相材料时,被巡逻恶警绑架,后被济宁市公安局“610”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嘉祥县黄垓乡赵庄丁秀荣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恶警绑架,并抢走很多财物。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山东济宁市法轮功学员刘静,在嘉祥县金屯镇讲真相时,被嘉祥县恶警绑架。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中午十二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宋福荣;刘大丽;刘静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中共洗脑欺骗太深的人恶告,随后被嘉祥县警察违法粗暴追逐并绑架。还有一位被摔成重伤的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后来从医院走脱。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邹城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香在铁山公园讲真相、劝三退时,被不明真相人员举报,上午9点被邹城市岗山派出所警察带走,下午6点被劫持到邹城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七年十月中旬,山东省邹城市邹县电厂的胡佳敏,因在微信上发有关法轮功内容的文字,被邹城唐村派出所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