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书记代守仑伙同政法委预谋迫害法轮功学员,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四24日起到年末,欲办洗脑班,下达硬性指标,传达的红头文件是见不得人的,电子版只能看,不让拍照,不让外传。为“政治运动”后,清算他们的那一天不留迫害证据,找下面的公检法、社区等人员做替罪羊。
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至十月二十一日,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下辖的阳明派出所警察骚扰管片内多名法轮功学员,警察们打电话预约上门,或者直接到法轮功家照相或录像。警察表面说话客气,话语中带有威胁,如用孙子的考学来威胁,用体制内工作的儿女的工作作为要挟,有的用低保和各种福利作为要挟。在20秒钟的视频录像中,妄图逼迫学员诋毁大法。
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拒绝这种无理的骚扰,质问警察为什么上门骚扰。其原因是市委书记代守仑(男,1972年8月出生)和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志刚(1967年8月出生)为了捞取升官发财的政绩,而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黑龙江二零二四年四月下旬消息,牡丹江市委书记代守仑被带走调查;二零二四年八月官方正式宣布代守仑遭恶报,被查。
代守仑,男,一九七二年八月出生。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历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哈尔滨新区党工委书记、松北区委书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任牡丹江市委书记、牡丹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代守仑善恶不分、不知好歹,为了捞取升官发财的政治资本,二零二三年三月上任不久,就下令绑架给他写真相信的法轮功学员。代守仑任职牡丹江市委书记期间(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对当地严重迫害法轮功负有领导责任,其案例有:
1、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起到年末,图谋办洗脑班,下达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硬性指标。传达的红头文件是见不得人的,电子版只能看,不让拍照,不让外传。为“政治运动”后,清算他们的那一天不留迫害证据,找下面的公检法、社区等人员做替罪羊。
2、大面积骚扰法轮功学员案例
◎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到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牡丹江市阳明派出所警察骚扰管片内多位法轮功学员。警察们打电话预约上门,或者直接到法轮功学员家照相或录像。警察表面说话客气,话语中带有威胁,如用孙子的考学来威胁,用体制内工作的儿女为要挟,用低保和各种福利为要挟。要求法轮功学员在二十秒钟的视频录像中,诋毁大法。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份,宁安市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张淑清、司秀兰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还有王丽梅、董淑波、姜美玲、李洪霞、吴艳、付和平、崔丽君、王凤玲等。
还有的警察给家属打电话,问法轮功学员在家吗?有的问家属法轮功学员还炼吗?有的说让去派出所,有的去家里,手上拿着反诈骗宣传单,告诉法轮功学员别上当,然后说照张相,就证明我来过你家了,有的法轮功学员不让照,他们就照一下自己,就走了,上门的都要求照相。
3、被迫害致死案例
◎牡丹江市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佗文霞,因不放弃追求真善忍做好人的原则,曾被绑架迫害七次,身体不堪重负而出现严重疾病状态,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五日在哈尔滨市一医院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三岁。
◎二零二二年,法轮功学员汤春华的母亲在讲真相时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放回),之后警察不断的骚扰汤春华,不是将她带到派出所非法审问,就是上门骚扰,令她身心受到极大压力与伤害,于二零二三年八月突发脑梗去世,终年五十三岁。
4、被非法判刑案例
◎法轮功学员彭建普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法官江新昆和书记员胡海东,来到穆棱市找彭建普到医院作什么脑部检查,随后彭建普被非法判刑六年,罚金三千元,因血压高保外一年。
◎法轮功学员朱艳华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八点,警察劫持朱艳华到牡丹江市爱民法院进行非法庭审,朱艳华被诬判四年零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
◎法轮功学员刘东梅被枉判六个月: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牡丹江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晓义和几名警察,绑架正在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刘冬梅,并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刘冬梅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并被构陷。八月十一日,海林市法院对刘冬梅非法庭审,家属聘请律师为刘冬梅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揭穿了检方的无效证据。刘东梅被非法宣判刑事拘留六个月,并于八月十七日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