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榆林市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陕西省副省长;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金柱在任榆林市主要官员期间,实施邪党迫害政策,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关押、非法劳教、酷刑折磨等迫害,李金柱对此负有领导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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