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新,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山西省副省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山西省国资委书记;二零一八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山西省副省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黑龙江省副省长;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三年,任黑龙江省常委。
王一新任职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黑龙江省副省长期间,追随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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