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参与迫害法轮佛法的人罪恶滔天,如不悔过,必获天谴、遭恶报。
原铁道部第十二任部长刘志军,男,一九五三年生,湖北鄂州人。刘志军自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一年任中国铁道部部长,二零一三年因受贿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继任者原铁道部第十三任部长盛光祖,男,一九四九年生,江苏江宁人。在刘志军被查后,盛光祖接刘志军的班,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零一三年任铁道部第十三任部长;二零一三年铁道部撤销,成立中国铁路总公司(正部级央企),盛光祖任第一任总经理,二零一六年退休。二零二二年(退休六年后)因巨额受贿被查,二零二三年二月被提起公诉,后被判刑十五年,罚款六百万元。
表面看起来,他们二人是因贪污受贿被处罚,其实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了报应,以这种形式来惩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