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刚在一号桥派出所期间,非法卖力的迫害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尤其他在131宾馆洗脑班期间,殴打、辱骂、监控法轮功学员李敏才,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在任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信访办主任期间,对遭到不公的法轮功学员的信访不作为,没有依法把法轮功学员的冤情及时的如实的向上级反映,涉嫌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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