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丽江市古城区区长;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古城区委书记、区长;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二年,金光闪任丽江市委秘书长;二零二二年任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金光闪追随中共迫害政策,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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