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声严二零一九年五月被开除公职,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吴声严受贿一千一百三十九万余元。吴声严,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八月出生,山东莘县人,一九九八年九月起历任聊城市中级法院技术室主任、副县级审判员、副院长,莱芜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邪党书记,滨州市中级法院邪党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