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迎春,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生,陕西延川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二年八月,任陕西省黄陵县法院院长;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二月,任延安市法院副院长;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延安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六年一月,任铜川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冯迎春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冯迎春任延安市法院副院长、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冤狱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二年,延安法轮功学员薛雁刚从劳教所回家不久,又被延安市“六一零”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迫害,非法判刑六年,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
◎二零零八年六月,延安法轮功学员蒲会群被绑架,关押在延安看守所迫害。一进去就给戴一个月手铐、脚镣,而且是扭着铐的,牢头董小娟带领犯人多次打她,看守所所长高柏林亲自带人两次把她钉在床板上。后蒲会群被非法逮捕并判刑(刑期不详)。二零零九年一月上旬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八年,延安市法轮功学员高健珍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北京法轮功学员庞有去陕西延安市宜川县拜访朋友,被宜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延安市黄龙县看守所,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在延安市黄龙县法庭被非法开庭。
◎陕西延安法轮功女学员姜燕、刘伟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到延安市河庄坪镇发神韵晚会光盘时被绑架。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大约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份对两人秘密开庭,姜燕、刘伟遭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