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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山泉

简介:
汪山泉
(Wang,Shanquan), 男 ,

青海省西宁市政法委书记,土族,青海民和人。

汪山泉主要履历: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格尔木市市长;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任格尔木市书记;二零二三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任西宁市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期间,汪山泉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汪山泉任格尔木市市长、格尔木市书记、西宁市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亢金英,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当地国保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于二零一九年九月结束冤狱。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亢金英接到社保局通知,让返还冤狱期间养老金。亢金英找社保局交涉,告诫社保局让返还冤狱期间养老金是违法的。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亢金英接到法院传票,被告知社保局就此以不当得利为由申请法院判令亢金英退还退休养老待遇十二万七千九百九十九元。

此案在五月十四日开庭,亢金英老人在法庭上自己辩护,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起诉。法官当日没有宣判。亢金英五月三十一日接到法院的(2021)青2801民初1083号民事裁定书,得知格尔木市社会保险服务局主动撤诉。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青海省格尔木市委书记汪山泉,带领市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区委书记、公安局长、国保队长、街道书记、社区主任等人约法轮功学员亢金英谈话,逼迫亢金英签“三书”。亢金英说:宪法赋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汪山泉说:“我有政法委的文件,还有机密文件你们是看不到的,”亢金英说:“这些文件不是法律,是违法的。”汪山泉说:“别给我讲什么法律,接下来的事就更不讲法律了,不签三书,我就派30个人到你家一天24小时守着,限制你一家人出行,以检修的名义,给你们停水停电。”接下来,汪山泉又到亢金英的儿子的单位恐吓单位老总说:法轮功是敌我矛盾,是阶级敌人。还给他这么好的岗位,工资拿的那么滋润,这是给他们输血,你们这个单位还想不想干了!恐吓亢金英的儿子说:限制你一家人出行,如发生冲突,就打110来抓人。那么大年龄了出个什么状况很正常,不过我们会打120抢救,能不能抢救过来就不知道了,导致亢金英的儿子被单位解雇。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西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统一指挥下,对四个辖区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行动:城北区国保大队绑架了郑小华与一个八十七岁的女学员;城中区国保大队对郑小华小姨雷某(非修炼人)和法轮功学员李秀平(男,七十多岁)实施绑架;城西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荣香莲(女,八十多岁)绑架;城东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张秀兰(女,七十多岁)绑架。

城北区国保大队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郑小华家非法搜走电脑,打印机,两部笔记本电脑,手机,大法书籍,资料若干,现金两万多元等私人物品。据称,因她将真相资料存放在她小姨工作间,故她小姨被绑架。

郑小华女士是一个修炼三年的新学员,五十六岁。郑小华已经被关押了三个多月,仍被非法关押在西宁市公安局看守所,其余四人均于五月十日被先后释放回家。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中国大陆消息,青海省西宁市政法委书记汪山泉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国大陆消息,青海省西宁市政法委书记汪山泉遭恶报,被开除公职。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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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西宁市政法委西宁市政法委
书记:周戈
副书记:0971-8222889、0971-8230621、8230617、8251777
综合治理室0971-8233309
案件督查室 0971-8230620
队伍建设指导室 0971-8230624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16日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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