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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有祥

简介:
苟有祥
(Gou,Youxiang), 男 , 五十多岁 ,

西山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苟有祥任职期间参与对法轮功学员李培高、和双凤、纪福仙的非法判刑,导致李培高在被狱中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李培高(八十二岁)、和双凤(五十三岁)、纪福仙(六十二岁)因为向世人讲真相遭绑架,后被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西山区法院法官苟有祥以“破坏法律实施罪”莫须有罪名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李培高四年,和双凤四年,纪福仙判刑三年。李培高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期间被迫害致死。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二零一九年西山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苟有祥因受贿被查处。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法轮功-昆明西山区法院四官员遭报落马

所在单位:

西山区法院西山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
邮编:650199
院长:杨越
副院长:张绍辉、孟阳、张芳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6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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