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白越冉

简介:
白越冉
(Bai,Yueran), 五十多岁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白越冉长期在唐山市中级法院工作,曾任唐山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二零二一年一月,任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白越冉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诬陷判刑。

下面是白越冉任唐山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唐山市丰南区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滦南法院被非法开庭,其中法轮功学员刘维立被枉判十年、张志兰被枉判七年、左德生被枉判两年六个月、王宝柱被枉判十一个月、吕立发被枉判六个月、毕贯芹被枉判六个月,王会林因中途犯病,未宣判,说是在大队或在家里宣判。之后获悉,王会林被非法判刑六年半。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法院,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对五位法轮功学员耿福霞、王秀红、尉国申、付瑞英、陆彩云非法开庭,十月十五日,非法判法轮功学员耿福霞八年,勒索罚款一万;蔚国申(男)三年零八个月,勒索罚款五千;王秀红三年,勒索罚款三千;付瑞英二年,勒索罚款三千;陆彩云一年零五个月,勒索罚款三千。耿福霞、蔚国申、王秀红已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得知,河北省唐山市八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万信,被唐山市滦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千元。中共法院荒唐的给一位因信守真、善、忍的耄耋之年的张万信判刑,并勒索老人钱财。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国月霞的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到遵化市法院阅卷。目前得知,遵化检察院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非法提起公诉,但遵化法院因疫情原因,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出具了本案暂停审理的书面文件。法轮功学员国月霞与刘秀敏当时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维权律师被法院告知,本案件将在法院庭审前会有与国月霞见面的机会。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二零二四年三月消息,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白越冉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辽宁又有三名中共官员遭恶报落马

所在单位:

唐山市中级法院唐山市中级法院
地址:唐山市建设路48号 邮编:06300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19日 09:06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