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兴,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一九六八年三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吉林省通榆县委常委、副县长;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吉林省通榆县委副书记;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吉林省通榆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吉林省通榆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刘振兴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刘振兴任吉林省通榆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份事实: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白城市通榆县法轮功学员胡友刚、田超夫妇,在白城市洮南市被洮南市国保大队非法抓走并抄家。现田超被关押在镇赉看守所,胡友刚被关押在白城看守所。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法轮功学员尹丽、母亲刘玉琴是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因诉江被绑架的。尹丽被押在白城市看守所,刘玉琴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拒收,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开庭,四月十一日,被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并每人勒索现金二千元,法轮功学员刘玉琴不服已上诉白城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刘玉琴在探望尹丽时被非法扣押,次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现情况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