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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安

简介:
刘安安
(Liu,Anan),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消息指出,江西省樟树市委书记刘安安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刘安安,一九六二年一月出生,江西省高安县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江西省樟树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江西省樟树市委书记;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任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二零一九年四月,任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期间,刘安安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刘安安任江西省樟树市委书记、市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胡凤英和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从南昌市乘车去樟树市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在樟树市乘坐出租车时,因向出租车司机讲真相遭其恶告,被樟树市临江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讯问。五月一日凌晨,胡凤英等三人被转押到樟树市公安局,在那里又遭单独关押非法讯问。后来胡凤英等三人被劫持到樟树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法轮功学员吕三秀在樟树市义城乡告诉民众法轮功真相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义城乡派出所警察和樟树市警察非法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若干及现金几万元。吕三秀开始被非法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警察谎说拘留十五天。二十多天后,吕三秀被劫持到宜春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春季,吕三秀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二零二零年九月初,吕三秀九死一生回到家中。三年的牢狱折磨使这位老人身体极度消瘦、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双腿行走艰难、全身疼痛,整晚无法入眠。

◎法轮功学员王洪华,家住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早上,当时五十多岁王洪华开车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前往樟树市经楼镇边上的一个村庄发放真相资料。在发放的过程中,有不明真相的村民恶告,王洪华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遭经楼镇派出所警察暴力绑架。王洪华被非法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期间,那里的环境非常恶劣,吃的是黄斑陈米,腐烂的菜叶。每天从早到晚有干不完的活,如完不成任务还要挨打、受罚,数九寒天用一碗一碗的冷水不停地从头浇到脚。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宜春市中级法院对王洪华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王洪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二月,法轮功学员熊泉妹遭樟树市公安警察暴力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多次被迫害中,熊泉妹遭受了谩骂殴打、人格侮辱、长时间罚站、“熬鹰”剥夺睡眠、挨冻、挨饿、高抬腿“开飞机”、上“大挂”、戴脚镣、铐“飞机铐”、不准洗漱、走队列、奴工劳动、强制洗脑及剥夺探视权等等非人的折磨,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摧残得奄奄一息。在邪恶的恐怖中,熊泉妹的家人也遭受了身心巨创:大女儿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接连流产两次;身为公安厅警察的丈夫,因长期担惊受怕、精神处在极度高压几乎要崩溃之中,不幸于二零一四年忧郁离世。

二零一八年二月,熊泉妹冤狱期满回家。几年的牢狱迫害使她身心遭受巨大的创伤:身体羸弱、步履蹒跚、神情呆滞。回家后,赖以生存的养老金被剥夺了;三年冤狱期间领取的养老金还要全部被强制追缴。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消息指出,江西省樟树市委书记刘安安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西省三名官员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

所在单位: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宜春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中路280号 邮政编码: 336028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3日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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