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国在尉氏县、兰考县、开封市任职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情况,张振国对这些迫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张振国的公开履历最后一项是: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任兰考县副县级侦查员;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今兰考县副县长。可他以兰考县委政法委书记身份出现在公开场所是在二零一九年五月,而在二零一九年八月新的兰考县委政法委书记出现在公开场所。因此推测张振国的职务变动是在二零一九年六、七月份(以真实的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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