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曲敏历任绥化市长、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任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曲敏在绥化任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对当地严重迫害法轮功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其部份事实如下:
绥化市杨传厚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法轮功学员杨传厚、白霞、王芳、王福华、赵婷婷去兰西县北安村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兰西县公安国保和北安镇派出所警察拦截、绑架,并劫持到兰西县拘留所。十月十日,法轮功学员高锦淑陪同杨传厚的妻子宋红伟到兰西县国保大队了解情况,被非法扣留,关押到兰西拘留所,次日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七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遭非法庭审。安达市法院非法下达了判决书:杨传厚、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均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一万元;宋红伟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高锦淑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高锦淑等六名女学员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杨传厚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
其中,王芳,女,五十四岁,优秀教师,在经历了拘留所、看守所的迫害后,又被非法判刑两年,关押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女子监狱,王芳遭到酷刑折磨,如被强制坐“小板凳”、蹲马步、打耳光、羞辱、掐脸、掐腿、用脚踢、看诬蔑法轮功的光碟等等迫害,她被迫害的头疼、头麻、手脚动作不准确,走路不稳, 严重忘事,昏迷、休克,几经在死亡边缘挣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王芳回家仅两个多月就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四岁。
绥化肇东市黄丽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三名被诬判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多,肇东市四位五十多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王清、黄丽华、高景云、杨淑君,在肇东市尚家镇向世人挨家挨户讲真相时,被尚家镇派出所伙同肇东市公安局绑架,关押在肇东市拘留所七天后,黄丽华、王清被转到安达洗脑班,杨淑君、高景云被转到绥化刑事拘留。
王清在安达看守所遭遇毒打、电棍点击、冷冻、关小号、坐老虎凳等酷刑,并被折磨的多次昏死过去。三月五日早八点钟左右,王清因高压一百七十,看守所怕出现生命危险担责,让她的家人接回。王清身体稍有好转,警察就要把王清绑架并上报判刑。王清被迫离家出走,过着有家不能回的日子。不久,王清被迫害含冤离世。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上午十一点,肇东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黄丽华、高景云、杨淑君进行非法庭审,黄丽华被诬判三年零五个月、高景云被诬判四年、杨淑君被诬判三年零五个月,都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进行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