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德明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下面是王德明任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副局长、防城港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案例:
◎法轮功学员邓容芳,女,今年六十三岁,原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机电处工程师。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在广西南宁市,她被警察绑架,当时被劫回防城港市,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二一年一月前后,她被关押到广西钦州关爱中心,二零二一年七月在钦州关爱中心电教室的临时法庭上,被以《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罪及两高解释非法判七年半徒刑,第二天就被转送到南宁女子监狱。
◎法轮功学员陈桂莲遭非法判刑:陈桂莲,女,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某学校教师。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陈桂莲因发放真相护身符被钦南区南珠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时年68岁的陈桂莲遭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