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主要履历:历任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珠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反贪局局长;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二零一二年,任珠海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二零一六年,任珠海市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二年,任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期间,张强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张强任珠海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期间,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郑艾欣,女,知名画家,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所谓“转化”,被劳教所转押洗脑班、洗脑班再转押劳教所,连续洗脑迫害、关押近四年。之后,长年遭中共特务寸步不离、二十四小时电话监控,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精神极度压抑,与病魔抗争多年后,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离世。郑艾欣女士的母亲、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杨焕英,共被绑架八次,非法劳教两次,洗脑班关押迫害六次,非法抄家四次,与家人聚少离多,中共多年的迫害给她的家人造成极大伤害。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罗峻,女,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被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二月被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吴小菊,女,二零一六年四月,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李伟、曹文英夫妇,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下午,在香洲区岭南世家小区的家中被中山市便衣警察绑架,同时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被中山市第一市区法院非法开庭,夫妇俩均被非法判刑三年。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林永旭,男,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在自己家中被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款三千元。林永旭上诉,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珠海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林永旭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卢健雯,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珠海和中山坦洲镇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林永旭家被警察绑架,卢健雯是其中之一。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斗门区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两年,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曾青,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广东珠海和中山坦洲镇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林永旭家被警察绑架,曾青是其中之一,后被释放。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曾青外出时,在斗门东地花园车站被绑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吴美兰,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吴美兰在发真相资料时被监控、跟踪,在家被平沙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中山市法轮功学员张育珍,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张育珍在广东珠海市再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珠海看守所,被迫害致全身瘫痪、生命垂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张育珍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张育珍本应刑满释放,因拒绝“转化”,被直接转入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被吊残的双手得不到医治而更加恶化。
河北魏县法轮功学员刘建民,男,在珠海市打工时因写“法轮大法好”标语,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被珠海市斗门区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珠海市斗门区法院非法庭审,并非法判刑三年。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陈广云,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香洲区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陈广云二零一五年九月曾被绑架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严重迫害,二零一九年底才从黑窝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得知,珠海市综治办、街道居委会、派出所联合邪悟者,谎称人口普查,频频上门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有的带执行录像仪、有的拍照,并威逼签写保证、“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