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少云曾任三亚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主要履历:历任三亚市城郊法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审判员、副院长,三亚市中级法院审判督查办公室主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黎少云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黎少云任三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的十年期,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事实:
◎海南法轮功学员屈登高诉江被绑架达数月:屈登高,六十多岁,原在部队任正团级,退伍后,任海南省三亚市海洋局副局长。二零一五年七、八月份回老家(湖南衡阳县界牌镇),参加诉江后,将控诉书从衡阳邮局发出被阻,屈登高又把控诉书邮到三亚市,请三亚市给他转送北京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
九月一日晚十二时左右,由界牌镇派出所610带路,带领三亚几个公安将屈登高绑架。曾被非法关押在海南海口洗脑班迫害,后被海南省海口市国安部软禁长达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