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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安荣
简介: 罗安荣(Luo,Anrong),
男 ,
湖南省衡阳市原中级法院院长。罗安荣,原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罗安荣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以下是罗安荣任衡阳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湖南衡阳市周子娴被非法抓捕,妻子被逼与其离婚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网报导,衡阳市大法弟子周子娴于当年三月因揭露江一伙迫害法轮大法的真相,被衡阳市610歹徒非法抓捕,并关押在衡阳县看守所。他在监狱里受尽折磨但表现坚定,于七月被非法关押在常德武陵监狱。其妻子因生活的艰辛被迫与他离婚。 湖南衡阳市中级法院再次沦丧职业道德 充当暴政帮凶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报导,十一月十八日湖南衡阳市中级法院再次沦丧职业道德,对祁东县四名大法弟子李宝珍、张新发、张选寿、管鹤军进行了终审非法判刑,不允许任何申辩。罗安荣时任湖南衡阳市中级法院院长。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消息指出,怀化市中级法院对衡阳市中级法院原院长罗安荣涉嫌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罗安荣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其妻唐中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子罗贝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衡阳、湖北荆门原中级法院院长被起诉或判刑
所在单位:
衡阳市中级法院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5年2月27日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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