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广,信阳平桥人,一九六八年九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任淮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任固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固始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固始县委副书记;二零二二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信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期间,叶金广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先后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献林参加了上述两个会议。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午,李献林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信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金广、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林志友、市委政法委督查督办科四级调研员鲍倩、平安创建科科长张玉、罗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巍巍、罗山县公安局政委汪海洋在信阳市区某餐馆聚餐。罗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家成、方建兵、夏宇参加。李献林、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夏宇5人共饮用4瓶白酒,政法委官员夏宇饮酒后,于当日下午死亡。
因为上述事件,河南省信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金广被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其他参加聚餐的政法委、公检法人员分别受到不同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