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继华,任南通市崇川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四级调研员。主要履历: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担任南通市崇川区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常务副主任;二零二零年,任南通市崇川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四级调研员。期间,邓继华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邓继华在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担任南通市崇川区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常务副主任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报导,黄如英女士,南通市崇川区法轮功学员,年近八十,是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黄艳丽的妈妈,二零一八年四月初遭崇川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七月七日被崇川区监察局传唤,后被崇川区法院非法判刑半年,被送到南通女子监狱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报导,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轮功学员端木俊杰,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被南通国保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关押在南通丽景大酒店四楼,国保警察告诉端木俊杰明慧网于八月刊登了端木俊杰诉江的文章,所以要讯问。端木俊杰被非法关押在酒店二十五天,于十二月十八日被释放回家。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报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大法弟子高淑萍在讲真相时,被便衣举报后,被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派出所警察绑架迫害。绑架后,派出所和国保人员立即就对高淑萍非法抄家。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报导,姜超,男,五十多岁,南通市崇川区法轮功学员,大学本科毕业,曾被非法判刑六年,在无锡监狱遭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晚,被多名国保绑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