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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久

简介:
刘洪久
(Liu,Hongjiu), 男 ,

一九九九年六月任塔河县副县长、林业局副局长;二零零一年一月任大兴安岭林管局林业勘察设计院书记、纪委书记;二零零一年五月任大兴安岭行署环境保护局书记、局长;二零零三年八月任呼中区委书记;二零零五年七月任呼玛县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十二任大兴安岭地委委员、秘书(秘书长)、统战部部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部长;二零一九年三月任大兴安岭行署副专员。


刘洪久在任职期间,追随中共积极迫害法轮功,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形势很严重,刘洪久是迫害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二零二一年六月,刘洪久被查丢职;同年十二月,刘洪久被逮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二一年六月,刘洪久被查丢职;同年十二月,刘洪久被逮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曾在大兴安岭的县区任要职的刘洪久遭恶报被逮捕

所在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营林局大兴安岭地区营林局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营林局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5年7月29日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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