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十月,任湖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二零一七年六月,任衡阳市委副书记,衡阳市代市长;二零一七年七月,任衡阳市委副书记,衡阳市市长;二零一八年一月,任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二零年二月,任长沙市委副书记,长沙市代市长;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任长沙市委副书记,长沙市市长;因对“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存在失职失责,被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长沙市市长,后来,改任湖南省央企合作对接暨重大招商引资驻京工作专班主任。期间,郑建新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