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青岛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以及政府的各级各类人员,执行中共迫害政策,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检察系统和各级法院非法批捕、冤判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罪行。据不完全统计,且由于资料所限,仅至二零一三年,青岛地区至少四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上千人被非法劳教、判刑,更多的则被送入洗脑班、看守所等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
自二零零七年开始,山东省青岛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公检法司官员不断遭恶报,表面上看是他们涉嫌黑社会组织或贪污敛财,查看他们的所作所为,不难发现,他们都参与过对法轮功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青岛市李沧分局副局长黄磊落马,后被判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