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青岛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以及政府的各级各类人员,执行中共迫害政策,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检察系统和各级法院非法批捕、冤判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罪行。据不完全统计,且由于资料所限,仅至二零一三年,青岛地区至少四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上千人被非法劳教、判刑,更多的则被送入洗脑班、看守所等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
自二零零七年开始,山东省青岛市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公检法司官员不断遭恶报,表面上看是他们涉嫌黑社会组织或贪污敛财,查看他们的所作所为,不难发现,他们都参与过对法轮功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七日,青岛香港中路的颐中皇冠假日酒店三楼的雾之花夜总会,遭遇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黑老大)团伙暴力打砸,成了日后青岛官场上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运动。到二零一四年为止,四年间,因涉嫌黑社会,超过五十名政府高级官员应声落马,包括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尤为严重。
二零一一年落马的还有青岛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胡冬杰,后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市南分局副局长王林良,后王林良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市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韩进杰,后韩进杰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市南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东,后王东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杨玉亭,后杨玉亭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二零一一年,青岛市市南分局局长胡良才落马。一年后,胡良才的接任者杨加平落马。市南分局下属云南路派出所所长张业磊畏罪自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