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学,一九八三年八月开始工作。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历任绥化市北林区委书记、绥化市委副秘书长、绥化市委常委等;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历任绥化市市委常委、肇东市委书记等;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历任绥化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历任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元学长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对任职所在地发生的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黑龙江省媒体报道,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元学被查。
李元学,一九六四年十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二零一零年五月,任海伦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绥化市北林区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绥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肇东市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绥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绥化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期间,李元学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元学在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号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八名法轮功学员去长江乡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兰西县拘留所,五月十二号,将六名女法轮功学员转到青冈县拘留所非法关押,检查身体时,李艳芳、张丽、张亚杰因身体不合格,青冈县拘留所拒收退回兰西县拘留所,兰西县拘留所也拒收,后来通知家属以取保候审接回家。刘国凤、张淑萍、刘淑芳非法关押在青冈县拘留所。另两名男法轮功学员于长文、黄立成被转到兰西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七名法轮功学员取保候审回家,黄立成被非法关押在兰西县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兰西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史晓东将七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转检察院公诉科,公诉科李洪波让七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下午2点到检察院公诉科。
◎法轮功学员郭玉春,男,69岁,安达市六一小学退休教师,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上午9点多,在安达市正阳三道街讲真相,被两名便衣跟踪把随身带的包抢走,发现有法轮功资料之后,被强行绑架带走,送到安达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安达法轮功学员翟亚丽、彭淑芬,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被朝阳派出所警察绑架,晚上送到安达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下午11点, 八一乡法轮功学员盛彦琴,中本乡法轮功学员石长方、李佳红,去绥化市安达市吉星岗乡讲真相,吉星岗出警抓捕三名法轮功学员,中午送往安达市兴安派出所非法提审三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家人去要求放人,警察让交一千元钱,拘留十天,家人抵制,不交就拘留十五天,晚上送往安达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马义涛、盛春霞、李学良、马英杰,被公安人员绑架,非法拘留。北安市法轮功学员马义涛、盛春霞、马英杰被绑架之后,马义涛被非法拘留在黑龙江省通北林业局公安局拘留所。盛春霞、马英杰被非法拘留在黑龙江省绥化市看守所。十月中旬,马义涛、盛春霞已被通北林业局检察院非法批捕,办案单位通知家属聘请律师。盛春霞家属请的律师二次到通北林业局公安局和绥化市看守所依法办案,通北林业局公安局以非法手段不让会见。
◎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法轮功女学员刘瑞因在公交车站写真相标语,被街上的电子眼录像。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晚六点,绥化市北林区公安局“六一零”人员王淑波、李剑飞、胜利派出所所长及片警白天宇入室,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给刘瑞戴上手铐并抄家,把刘瑞绑架到绥化市拘留所。他们不经本人同意私自扣留了刘瑞家的钥匙,第二天又去刘瑞家非法搜查。刘瑞在拘留所因炼功被警察威胁说有刑具老虎凳等。十五天后,赵淑芬、刘瑞才被王淑波、李剑飞送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