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杨国文,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被查,二零一九年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下面是杨国文在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法轮功学员王英华在街上被警察绑架到当地拘留所关押,十二月二十九日回家。
◎乌兰察布集宁区法轮功学员王中福及另一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左右被恶警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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