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丽,女,曾任职塔河县医院院长,二零一六年因贪污受贿被免职。杨晓丽直接参与对本单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塔河县医院提供体检单致使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劳教、判刑,对此杨晓丽负有领导责任。
◎杨晓任职期间,逼迫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威胁不写不让上班。杨晓丽还执意扣法轮功学员的工资。
◎杨晓丽任职期间,塔河县医院提供体检单而被非法关押、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塔河县法轮功学员杨宗海被关押塔河县看守所一个月。
◎二零一五年七月,大兴安岭呼中法轮功学员刘景勋被非法关押在塔河看守所一年多后,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塔河县法轮功学员杨宗波被关押在塔河县看守所,后被冤判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