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原三门峡市市委书记杨树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杨树平,男,一九五七年七月生,其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任三门峡市市长;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任三门峡市市委书记。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被调查。杨树平在任职期间执行中共的迫害指令,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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