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广东省媒体报道,原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黄志光被判刑十四年、没收财产五十万元。
下面是黄志光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零年五月任广东省深圳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委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一)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五月期间,深圳市宝安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法轮功学员李慈伊(化名),在上海发真相资料被抓,被当地公安接回,被非法关押在宝安区女子教养院。深圳市宝安区法轮功学员小红、小妹(化名)两姐妹,东莞发放资料被抓,被非法关押在宝安区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梁义,男,麻城市人,49岁。梁义自一九九六年在广东省深圳宝安区新桥村--新二成辉电子厂打工。二零零一年三月,宝安区新桥村派出所将梁义从厂内带到派出所,电子厂将梁义的衣物等送到派出所。之后,他弟弟梁夏得知此消息后,去新桥派出所打听情况。新桥派出所说,梁义已经被转到宝安县城看守所。他弟弟当即转至看守所,但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梁义的名字。无奈梁夏又返回派出所询问,但派出所仍坚持说人在看守所。但实际情况却是:下落不明。二零零一年四月麻城派出所到过梁义家中,对其父说:梁义在深圳撒传单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