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刘珍文主要履历:曾任合肥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任合肥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期间,刘珍文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