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郑俊华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湖北省媒体报道,原湖北省崇阳县委书记郑俊华遭恶报被查。
以下是郑俊华在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任湖北省崇阳县委书记、县长、代县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被迫害事实:
崇阳县县城法轮功学员周翠娥,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下旬被崇阳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至武汉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警察撬门闯入法轮功学员王慧媛家,非法抄走几个语音手机和大法资料等,强行绑架到崇阳县看守所关押,送武汉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崇阳县法轮功学员饶东丰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崇阳县看守所至今,家属見不到人。
张日华,76岁,崇阳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张日华的儿子知道要抓张日华拘留、罚款。她儿子就在崇阳县里请客送礼,共花钱5万多。二零一七年,张日华被肖岭派出所抓去,在县拘留所非法关了六十天,罚款6000元。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张日华被崇阳县公安局抓去,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湖北沙洋监狱里遭受迫害。
二零二一年五月初,法轮功学员饶东丰、黄伟完、宋晚英在崇阳县青山镇讲真相做善事时,被恶警绑架,下落不明有二三十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