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江西省媒体报道,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胡建甫遭恶报被取消待遇、依法审查起诉。
下面是胡建甫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任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后来南昌市新建县改为南昌市新建区)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左右,南昌市新建县国保大队三警察闯到恒湖农场约80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细英老太太的家中,他们对张细英老太太询问一番后,就开始非法抄家,抄去了打印机和几份真相资料。
◎二零一四年六月上旬,新建县法轮功学员蔡金香,女,时年约60岁,被新建县象山乡派出所绑架、勒索。
◎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上午十点左右,南昌市新建县的法轮功学员熊美英被新建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在勒索家属二千后,才将熊美英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