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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

简介:
王洪
(Wang,Hong), 男 , 六十多岁 ,

原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洪主要履历:曾任陕西省蓝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零一二年,任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期间,王洪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王洪在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三年三月,法轮功学员李华陪同姨妈马蕴华到莲湖区公安分局要求单位退回在冤狱期间被扣押几年的退休工资时,被莲湖公安分局在门外绑架。当晚马蕴华被非法抄家和绑架。后李华被莲湖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

二零一三年,被莲湖区公安分局绑架和非法逮捕的还有西安市法轮功学员王娟秀、汉中法轮功学员曾朝华。

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华、曾朝华、寇巧云、金荣、王娟秀五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中午十二点在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被非法开庭,整个非法庭审长达三个小时,他们都被戴着脚镣,曾朝华还被戴着手铐。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李华九年,曾朝华七年,寇巧云五年,金荣和王娟秀各四年。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陕西省媒体报道,原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洪被开除公职。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晋、陕、川五名公检法司官员遭恶报

所在单位:

莲湖区检察院莲湖区检察院
地址:莲湖区药王洞49号 邮编:710003
举报中心电话:029-87322000
历届参与迫害的检察长:胡晓静(现任)李洁(原任)赵琦(原任) 王洪(原任)
副检察长(现任):张文安 翟俊杰 杜楠 郭胜利
第一检察部 87325020 陈博 李笑鹤 苏兴斌 裴喆 姚巍 周笑凡
第二检察部 87325002 张艳华 李天舒 赵诗媛
第三检察部 84116525(驻所监察室)朱捷 赵亮 姚峰 马庆
第四检察部 87325031李少昆 李少昆 范永健 李赫赫
第五检察部 87325032麻妍 徐宝才 郭平安
第六检察部 87321672晏铮 曾雁
综合业务部 87322786崔楠 许延安 岳粉霞
司法警察大队87325018李建西
办公室 87325019 马龙 吕臻
政治部 87325022杜楠 李接见 殷奇
检委会专职委员 陈卫胜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6年2月17日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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