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杨宏伟在海伦市一家洗浴场所嫖娼,被奉命执行其它案件的黑河市公安办案人员查看监控时发现,公安机关如获至宝,迅速将其抓捕,并拘留十二日。杨宏伟还涉嫌参股、参与组织容留卖淫等。
杨宏伟从表面上看是因嫖娼被意外拘留,实质上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而且这仅仅是个序曲,更大的恶报将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他对任职地诬判法轮功学员负有一定的责任。例如: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绥棱县法轮功学员孙传通、修忠臣、申庆云、孟宪荣、孟宪荣的大姐、孟昭华、崔明月、庄金田、王淑芳、顾燕文、王艳霞和张风田等十二人,被黑龙江省公安厅伙同绥棱和庆安两县公安局警察绑架。
被非法关押半年之后,申庆云被绥棱县法院诬判三年半;孙传通被绥棱县法院诬判十个月;修忠臣被绥棱县法院诬判十个月;已经八旬的孟宪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因身体状况不好保外就医;期间一直处于被监视与骚扰中,孟宪荣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含冤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