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杨宏伟


简介:
杨宏伟
(Yang,Hongwei), 男 ,

杨宏伟,男,汉族,黑龙江省绥棱县人,一九七零年三月出生。一九八六年至二零一九年六月,历任:绥梭县法院刑庭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绥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今,任:海伦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杨宏伟在海伦市一家洗浴场所嫖娼,被奉命执行其它案件的黑河市公安办案人员查看监控时发现,公安机关如获至宝,迅速将其抓捕,并拘留十二日。杨宏伟还涉嫌参股、参与组织容留卖淫等。

杨宏伟从表面上看是因嫖娼被意外拘留,实质上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而且这仅仅是个序曲,更大的恶报将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他对任职地诬判法轮功学员负有一定的责任。例如: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绥棱县法轮功学员孙传通、修忠臣、申庆云、孟宪荣、孟宪荣的大姐、孟昭华、崔明月、庄金田、王淑芳、顾燕文、王艳霞和张风田等十二人,被黑龙江省公安厅伙同绥棱和庆安两县公安局警察绑架。

被非法关押半年之后,申庆云被绥棱县法院诬判三年半;孙传通被绥棱县法院诬判十个月;修忠臣被绥棱县法院诬判十个月;已经八旬的孟宪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因身体状况不好保外就医;期间一直处于被监视与骚扰中,孟宪荣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含冤离世

恶报结果:
其他恶报

恶报描述: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杨宏伟在海伦市一家洗浴场所嫖娼,被奉命执行其它案件的黑河市公安办案人员查看监控时发现,公安机关如获至宝,迅速将其抓捕,并拘留十二日。杨宏伟还涉嫌参股、参与组织容留卖淫等。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又有三个政法高官遭恶报

所在单位:

海伦市检察院检察长海伦市检察院检察长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6年2月20日 06:1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