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在中国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打压。张丽军开面包车下乡发真相资料,被义县公安局政保科杨玉祥、城关乡派出所师坤来等警察,绑架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面包车被扣六个月,这经济损失多少咱不说,取车时还被勒索现金1400元,无据。
九月中旬,大法弟子张殿国因下乡送大法资料,被义县公安局非法治安拘留15天,然后又非法转为刑事拘留22天,期间受到政保科长杨玉祥,恶警张国忠等人非法审讯。大法弟子肖彩虹也受到灌盐水和戴脚镣的折磨,被非法拘留40天后,被他勒索罚了3000元钱,才得以出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义县城关乡大法弟子又去北京证实法,被恶警们绑架回义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十三天后被勒索一千三百元钱放回,钱当时给政保科科长杨玉祥,没给任何凭据。(杨玉祥已遭恶报死亡)
1999年10月25日,大法弟子再次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大法弟子们在北京天安门前被警察拦住送到前门分局派出所,后又被转送辽宁在北京租用的宾馆。四天后被村干部接回,派出所直接把大法弟子们送进义县看守所刑拘,被关押了155天。期间受到杨玉祥、张国忠、景学民等人的非法审讯。释放时强迫交杨玉祥押金1500元,城关乡派出所押金500元,无任何单据,交看守所伙食费450元。
1999年10月27日,张殿国进京上访返回家后,被义县镇东派出所非法拘留,恶人杨玉祥向张殿国敲诈钱财5000元,张殿国被迫害得生活已经很困难,拿不出这笔钱,他把张殿国从行政拘留转刑拘。张殿国被刑拘28天,行政拘留25天,共53天,期间受到非人的待遇,在号中受尽凌辱、歧视。政保科向张殿国夫妻每人勒索2000元,共4000元,伙食费每人720元,计1440元。
1999年12月25日郭桂云到北京信访办上访,被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杨玉祥、井学民在北京信访办绑架,由九道岭派出所警察张坤从北京给本人带到派出所,警察李春雷、丁红平对我拳打脚踢,踢倒了,就让跪着直至审讯完毕才让站起,审讯记录人张坤审后送义县看守所关押两个月,郭桂云自己的二百五十元钱杨玉祥给拿去了,义县公安局又罚款一千六百八十元钱才放回。星星屯村支书蔡方柱、夏荣彬又罚款五百元钱。
2001年11月,恶人杨玉祥与长春市农安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长李某、恶警张某在义县公安局镇东派出所的配合下,将张殿国非法抓捕,张殿国被铐上铁铐,双手背铐,坐车1000多里,押至吉林农安县,并对其残酷毒打,打嘴巴无数个。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恶警、恶人追随邪党的迫害政策,肆无忌惮的掠夺法轮功学员的钱财。原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杨玉祥于1999年10月勒索大法弟子500元,11月勒索1000元;2000年4月勒索1500元,之后又勒索3000元、2000元,勒索九道岭镇大法弟子1680元、1680元、400元、200元、7000元(给他儿子),后又勒索城关乡某大法弟子3笔钱(5400元、500元、500元),先后共14笔钱,累计25360元。其中只给城关乡某大法弟子收据(500元),其它无据。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田绍春多次被非法抓去办班洗脑后被义县头道河派出所的李福全非法关押进义县看守所三十四天,当时的政保科长杨玉祥和看守所索要二千三百六十元钱,才放田绍春回家。
原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杨玉祥,在任职期间,拳打脚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并疯狂无度的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不出任何手续,多数窃为己有。仅一九九九年九月下旬,非法拘留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县看守所四十天后,杨玉祥又勒索其三千元钱,才肯放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