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刘学芝到其他法轮功学员家去,被蹲坑的恶警堵在屋里,又被绑架到黑窝里。恶警李瑞新抓着刘学芝的头发,把刘学芝抡起来,摔在沙发靠背上后,又被弹到地上,摔倒。
大法弟子徐佳玉、杨淑君等人就曾遭其连续一星期不让睡觉的野蛮迫害。李瑞新是恶党指派的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被非法抓捕的十六名大法弟子的“公诉人”。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大法学员在富拉尔基区的街道、公园等地挂出了多幅法轮大法真相条幅,主管这起案件的是富拉尔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林旭;特别是国保大队的队长李瑞新,迫害大法学员手段恶毒,给大法学员上大挂,扒光衣服冷冻等酷刑。审理此案的审判长是富拉尔基区法院的刘沣、审判员于洪兴、姜圣智,提起公诉的检察员是成勇。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黑龙江玻璃厂的工程师杨淑君,被富区刑警大队恶警李锐新等人绑架,在齐齐哈尔第一看守所遭到谩骂殴打,加戴手铐、脚镣等刑具折磨,杨淑君在反迫害中绝食数日,被所长郭正川等人在食物中加入不明药物强制灌食后,突然精神失常,大喊大叫,失去一切记忆,生活不能自理,其惨状不忍目睹,即使这样仍被富区法院非法判重刑十二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先后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富区国保大队队长李瑞新等警察绑架、酷刑折磨,有的被警察连续几天上大挂,其中高性莲被迫害致死,六十多岁的崔荣被害得双目失明,赵亚珍被折磨得病重保外就医,四十多岁杨淑君被迫害的满头白发。十六位法轮功学员一年多后全部被非法判刑,其中杨淑君十二年,李季秋、刘博刚、沙秀兰七年,王淑新、赵李专、赵亚珍、崔荣五年。主管这起迫害案件的是富拉尔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林旭、国保大队队长李瑞新。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下午在审讯室里,法轮功学员李季秋只穿内衣内裤被逼坐铁椅子上,手脚被铐上。齐市富拉尔基区刑警大队副队长李瑞新摸李季秋衣兜,将一千一百元现金揣在自己兜里,将李季秋袜子脱掉,用一寸多宽五分厚的松木板打他脚底二百五十下,然后问:“你们的钱藏哪里了?”司机也参与用木棍打,使他的手脚都肿的老高,呈紫黑色。警察姜臣最坏,弄来一盆雪,将李季秋双脚插到雪里冰冻,雪在脚下融化,随之结成冰;李瑞新又到户外弄一盆雪,再将雪往他衣领和裤腰里灌。李季秋被铐在铁椅子里动弹不得,又冷又痛直打冷颤。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四日一早,姜臣等五六个人又开始对李季秋实施迫害。阴毒的姜臣手里拿着绳子总往房梁上看,想用绳子对他吊挂,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才罢手。他们又用布兜子套在他的头上,用鞋底子五人轮番劈头盖脸的一阵乱打,姜臣用脚踩、踹李季秋戴铐子的双手双脚,最后用绳子将他戴着铐子的双手吊起来,扬长而去。下午四点,李季秋被劫持到富区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杨秀花、于桂敏在富区兴隆大家庭超市讲真相。遭人恶告,红岸派出所所长李瑞新唆使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手无寸铁的妇女实施暴力,绑架了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杨秀花、于桂敏。她们被劫持到红岸派出所,被关进派出所的办案区。
李瑞新指使警员非法搜身搜包,擅自用钥匙打开房门,闯进杨秀花家,在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翻箱倒柜。温馨干净的家瞬间被洗劫,一台笔记本电脑及所有的大法书籍等许许多多私人物品均被抢走。
杨秀花、于桂敏顷刻之间失去了人身自由,被非法囚禁,非法审讯,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五月二号下午两点多,杨秀花又被富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到郊外的齐齐哈尔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