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大法弟子马艳芳被送进刑事看守所一个月。被非法关押期满后,她被送回单位,被(原厂长)王树忠、副厂长张志坚、保卫科科长蒋柱祥、书记王利群一伙非法关在小屋里11天,每天由家人拿20元钱作为看管人的工资。
马艳芳诸城市陶瓷厂职工,为人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丈夫赵炳军在北京军区,家里一切的人情世事都由她应酬,孩子又小,虽有婆婆帮她照顾,可她又上三班,起早贪黑,里里外外加上繁琐的人情世事,使她患上了腰痛、肩周炎等病,为了治好病,她曾学过别的几种气功等等,都没有见效,后来她听别人介绍法轮功,于一九九七年年底开始走入修炼,从此使她变得更加开朗乐观。
丈夫赵炳军服役期满,被安排在郝戈庄党委任职。那时,马艳芳已经发现丈夫作风不正,她并没有跟丈夫过不去,她只想我现在是个修炼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化他,以后他能变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其丈夫被安排专管迫害法轮功一事,由此更是肆无忌惮的迫害马艳芳,竟然回家把大法书给撕了,并把她双手反绑,扔在厨房里任凭蚊虫叮咬
马艳芳因不放弃修炼被单位罚款一百五十元,七月二十日后,单位设岗设哨不让出门,有时到家里骚扰,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将修炼者关在单位会议室逼迫写保证(吃住都在里边),不让私自外出,工作场地都有人监督盯梢,甚至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在这些不公正的对待下,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的上午,马艳芳给孩子准备好饭,当天下午毅然骑自行车进京上访,在淄博车站被劫持到城关派出所,非法提审时挨了政保大队曹锦辉一顿耳光,还被罚蹲,于十二月二十晚上被送进刑事看守所一个月,在此又遭到恶徒曹锦辉疯狂迫害。一次晚上十点左右,曹以提审为由将马艳芳叫到值班室,用笤帚猛抽打她的脸,直到笤帚被打碎。
被非法关押期满后,马艳芳被送回单位,被政保大队勒索人民币三千元,单位罚款四千元并开除留用两年,还被(原厂长)王树忠一伙非法关在小屋里十一天,每天由家人拿二十元钱作为看管人的工资。
为给大法、给自己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讨回公道,她于二零零零年四月再次步行进京上访,身上只有十元钱。一路上风餐露宿,渴了捧河水喝,饿了啃口冷馒头,晚上走累了就在路边的瓜棚里睡一会儿。后来钱花光了无钱买饭,马艳芳就剪掉了长发卖了九元钱。就这样她历经千辛万苦,步行十七天走到北京,脚上磨起了血泡……从北京回来后又多次遭到丈夫的毒打。
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马艳芳到单位要求上班,被单位非法关在一间屋子里,因为在屋里学法炼功,被邪党支部书记王立群、原副厂长张志坚、保卫科长蒋柱祥等人通知警区拿走她的大法书。为了索回大法书,马艳芳绝食抗议这种非法行为,反而被送进了诸城市精神病医院加大对她的迫害,强制给她打针吃药。
诸城陶瓷厂前任厂长,任陶瓷厂迫害法轮功小组组长,对大法弟子马艳芳的死,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