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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忠

简介:
王洪忠
(Wang,Hongzhong), 男 , 年龄未知 ,

北京密云县县长,门头沟区区委书记。(王洪忠是他的曾用名)

密云县代县长王洪忠刚一被转为正式,就更加剧了对法轮功学员们的迫害,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在他的指挥下,这个县又有9名大法弟子被送到位于大兴县的劳教所,以展示他的威风。声称在密云搞试点要干净彻底解决法轮功,并用老百姓的民脂民膏,采取用金钱收买歹徒,抓住一个炼法轮功的送到派出所奖2000元,举报一个1000元,举报挂条幅发传单的3000元。

十六大期间各派出所到大法弟子家抄家,名为抄家实际上把大法弟子家的现金、值钱的东西全部抄走,还把大法弟子的家毁的不像样子。很多大法弟子无故被抓,并且被莫名其妙定罪为扰乱社会秩序。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在十几个政府不法人员的围攻下,坚决不签保证书,暴徒们竟然对老人大打出手,还给老人戴上手铐。然后把家翻了个遍,偷走了老人家150元钱,并且把老人家的枣树全部摘光。

仅二零零二年十月,王洪钟以「稳定社会秩序」为名,秘密抓捕一批法轮功学员关进拘留所,这些人有的在外上班,有的在家操持家务,有的给别人家干活,恶警还不让家人知道,使家属急得四处托人打听消息。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2014年8月27日,北京市纪委发布通报,门头沟区区长王洪钟(王洪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判刑。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密云县政府办公室电话:(010)6904168469041685

迫害类型:
抄家非法拘留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劳教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致北京公检法司的公开信(图)
北京密云县不法县长王洪忠指使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北京密云平谷县王洪忠刘宝善等迫害大法弟子

所在单位:

密云县政府密云县政府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21日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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