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25日两个便衣警察把李振忠送到了行政拘留所,并让家人去拘留所交生活和资料费330元,在这期间国保人员陈聚山、尤现峰、陈晓阳曾在非法提审时让李振忠跪搓衣板,打耳光。后来家人被迫向国保大队交了1500百元取保金才把李振忠放回来,这笔钱至今没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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