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九九年以前她就开始敌视大法,阻止和干扰他人修炼大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在全校大会及各种会议上散布反对大法的言论。胁迫学员交出大法书籍、放弃对大法的信仰。张耀将本单位一些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送去参加强制洗脑班,甚至报到派出所把他们送去劳教。本校共有教职工四人次被劳教,其中一名优秀教师竟被劳教两次共计六年,还有一名教师被判刑五年,还有两人被送去参加转化学习班,这些迫害均有恶人张耀的参与和指使。
云南昆明市盘龙区周薇为母上诉申冤,遭到盘龙区政法委一姓魏的书记及盘龙区610办公室谢绍红等四人带2名警察威胁和恐吓。这些不法人员逼迫周薇停止上诉,与父母“划清界限”,否则“后果可能会同你母亲一样”。周薇母亲梅碧林是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再次被昆明盘龙国保大队警察强行绑架,直接送到云南省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受到了身体与精神的严重迫害。据悉,现在已经吃不下东西,躺在床上打吊针。周薇父亲因信仰法轮大法,被非法判刑5年。
积极组织校内各种反大法的造谣宣传。在党员评议中逼迫全校党员对法轮功表态。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包括优秀学生和老师)写对法轮功的认识。督促保卫科监控大法弟子。
剥夺大法弟子的合法权利:取消教师资格、外出考查学习资格、评先进及优秀表彰资格等。逼迫履职考核支部成员给大法弟子考核分政治项打不及格,从而达到解聘和迫害大法弟子的目地。
带领恶警查抄大法弟子周模芳的家并抓捕大法弟子。取消大法弟子周模芳的女儿(同校教职工)被评上的“优质服务”奖,搞株连迫害。
在会议和其它各种场合宣称法轮功学员影响了学校“精神文明单位”的评定,煽动师生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恐吓教职工及学生,使之不敢与大法弟子接近。
二零零零年寒假,学校党委书记李斌生对梅碧琳说:“上面”要对她二十四小时监视居住。不允许离开昆明,学校派几名学生监视她的一切行动,电话也被监控,持续一个多月二十四小时监视居住。之后某日清晨,梅碧琳在校园内炼功,学校党委副书记张耀叫来昆明市龙头街派出所警察把梅碧琳绑架到昆明市龙头街派出所,强加“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送梁亭拘留所拘留十五天,然后又把梅碧琳非法关押到海埂滇池旁某地七天,由本单位职工袁春花看管。一共被非法关押二十三天。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早上七点多钟,学院党委副书记张耀带领七、八个便衣警察突然闯进梅碧琳家进行抓人、打人、抄家。将梅碧琳和丈夫周模芳绑架。抢走学校刚发给梅碧琳和丈夫的工资和课时津贴3850元。后又强加“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将梅碧琳强行抬进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的一天张耀等几人在办公室对梅碧琳说修炼法轮功的教师不许上讲台,还非要让梅碧琳表态。梅碧琳的教师资格被取消,调到教务处工作,每月发给六百多元生活费。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周模芳控告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人员:原副书记张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六一零”办公室组长郝传松,以及保卫处副处长兼“六一零”办公室副组长张丰非法开除周模芳的公职,经常骚扰他的家庭正常生活秩序,搞“连坐”骚扰他的妻子、女儿,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每到中共所谓敏感日,就派他值班以限制他的自由等,周模芳要求依法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
二零零五年,张耀退休后不久被查出得了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