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在任职内对上诉至中院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枉顾事实、非法维持原判,不听善劝。
操控干扰法官独立审判的政法委610的权利已被逐渐消减,麻木的枉法判决,随着法律在逐渐健全社会时,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突出的典型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之流已经落马遭恶报。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8:30,石家庄大法学员王博案二审在石家庄中级法院开庭,大约在下午1:40分结束。北京六位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辞严,从“宪法至上、信仰自由、维护人权”的角度,从宪法和立法、司法程序、法律事实等层面,为王博一家三人做了无罪辩护。
中院法官刘斌不怀好意的问道,信仰法轮功是否属于信仰自由的范畴时,李和平律师坚定的回答“是”。刘斌恼羞成怒,给李和平律师扣上了“思想有问题”的帽子。
面对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一身的正气,法官不停的无理打断,不停的让律师“简明扼要”来勉强维持残局。
王博做最后的陈述,被吕玲和刘斌野蛮打断,又一次暴露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侵犯。
二零零七年六月,石家庄中级法院将王博及其父母非法判刑,王博的母亲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被判刑四年;王博的父亲心脏病、高血压,关押在赵县,看守所多次书面报告其身体状况堪忧,中院拒不批准保外;法庭审理时,中院刑二庭吕玲气急败坏的多次阻止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另一法官刘斌威胁律师,扣帽子、打棍子,满嘴文革时期的“大批判”语言;还有一个庭长魏淑贤象小丑一样,在庭外、庭下上蹿下跳,指挥法警围殴律师代理滕彪,串通警察抓捕已经办了旁听证的法轮功学员,调来大批的特警戒严附近的街道。 二审开庭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草草维持原判,把一家人塞到河北省女子监狱和唐山冀东监狱关押至今。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邱立英,因一份网络广为流传的文档,被中共以“泄露国家机密”构陷,遭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六个月,邱立英上诉。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市中院黑箱操作,二审终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判长为刘斌;审判员为刑二庭王英辰、戚凤祥。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杨会州在家中遭公安绑架,家中的维修电器等物品全都拉走,并以刑法三百条被非法起诉。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杨会州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后杨会洲上诉至石家庄中级法院,二审代理律师去中院四、五回才得以复印案卷,急忙交了辩护意见,多次打电话没人接,法官刘斌连面都不见。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刘斌直接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二月以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被610国保特务构陷非法起诉、枉判的案件被退回免予起诉或撤诉的案例。惟杨会洲二审代理律师去中院四、五回才得以复印案卷,急忙交了辩护意见,连中院法官刘斌的面都没见到,就有了维持原判的结论。
法院的管理一般是业务归口垂直领导,石家庄市各县、区法院对应的是石家庄市中院专门负责受理一审上诉的刑二庭。石家庄中级法院刑二庭的法官对当地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冤判案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